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贺秀兰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税前扣除财产损失的范围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3-02 11:53)    点击:191

  税前扣除财产损失的范围

  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固定资产损失、存货损失、坏帐损失等,具体包括:

  (一)固定资产损失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与盘亏相抵后的净损失、毁损报废损失、失窃损失、自然灾害损失以及自然淘汰损失。

  (二)存货损失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的存货盘盈与盘亏相抵后的净损失、库存残损霉变损失、失窃损失、自然灾害损失以及自然淘汰损失。

  (三)坏帐损失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的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损失。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贺秀兰律师提供“公司法务  工程建筑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贺秀兰律师,贺秀兰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贺秀兰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34541857,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贺秀兰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太原律师 | 太原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贺秀兰律师主页,您是第2028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