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贺秀兰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预购商品房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9-27 17:21)    点击:109

预购商品房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预购商品房的转让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已付清购房款的预购商品房的转让,此时,承购人已经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了支付房款的义务,对开发商不再负有义务,只享有合同权利。因此,此种情形下的转让属于权利转让,按《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条的规定,购房人员只须通知开发商后转让就生效,不须征得开发商同意。

2、未付清房款或按揭预购商品房的转让。此时,购房人不但享有合同权利、还负有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向开发商或揭银行履行付清余款或按月偿还贷款的义务。因此,此种情形下的转让属于债权债务的一并转让,按照《合同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购房人应事先告知开发商或银行,由开发商或银行对受让人进行清偿能力的审理,并决定是否同意其转让。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贺秀兰律师提供“公司法务  工程建筑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贺秀兰律师,贺秀兰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贺秀兰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34541857,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贺秀兰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太原律师 | 太原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贺秀兰律师主页,您是第20398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