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购房合同公证当事人需提供哪些材料?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11-18 14:06) 点击:558 |
办理购房合同公证当事人需提供哪些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护照、(港澳台侨胞)回乡证等,港澳办、台办或侨办出具的身份证明。 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期房)。 4: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房) 6: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现房) 7:内(外)销商品预(出)售合同(商品房首次交易)或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交易) 8:国家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购房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购房的书面证明,集体企业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购房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供董事会同意购房的决议。 9:付款赁证(如已付款)。 10:前手购房合同、契税凭证(二手房) 11: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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